半月内连续4人失踪,集市上的杂耍老虎令我生疑(上)
胡说眯了眯眼,运足目力望去,见玉佩上纹路交错,隐隐勾出了一个字。
“沈”。
说来也巧。凌云重从城东往城西去沈府,胡说从城西往城东去大理寺,两人竟在城中的朱雀大道上迎面撞见。
凌云重人在马上,居高临下,率先发现了胡说,当下翻身一跃,马蹄急停,人则稳稳地落在了胡说眼前。
“胡兄?”
虽然胡说就是奔着找凌云重去的,但此刻猝不及防地狭路相逢,还是忍不住心肌一梗:……什么孽缘。
“失踪?”
听完胡说的话,凌云重眉头紧锁。
眼下他的手头还真有一起连环失踪案。这和胡说提及的“猛虎食人”,会有关联吗?
“对了,你是要去做什么?”胡说唤回对方的思绪。
凌云重便将对沈黎的怀疑和盘托出,还没说完,便见胡说蓦然色变。
沈黎。沈。
那枚不属于孙大魁的玉佩,是沈黎的吗?
“此事蹊跷,我与你同去。”胡说当机立断道。
凌云重颔首,吩咐手下回去调查孙大魁的背景,又问胡说:“会骑马么?”
副手已将一骑空乘牵到胡说身边。
胡说轻抚了一下马鬃,也不啰嗦,熟练地翻身上马,单手一拢缰绳,“走吧。”
他看起来病弱,平日里总是没形没状的,但此刻策马飞驰,整个人却霎时有了一种迥异的神采,叫凌云重忍不住一再侧目。
两骑不相上下,流矢般掠至沈府。可没想到,等待他们的,却是一个出人意料的消息。
沈黎,失踪了。
在前朝呼风唤雨的沈老大人此时满脸惶急,颤颤巍巍地拽着凌云重的手,“凌大人,你可一定要救救犬子啊!”
沈黎是在自家书房失踪的,凶手应是会武之人,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潜进府邸,掳走沈家少爷。
胡说与凌云重查看了书房,灯台倾倒,纸笔零散,地面上还有几点滴落状的血迹。
半月内连续4人失踪,集市上的杂耍老虎令我生疑。
“血流得很少,沈黎被带走的时候,应该还活着。看手法,确实与先前几起失踪案非常相似。”凌云重道,声线低沉,眉尖深蹙。
沈黎原本是失踪案的最大嫌疑人,可如今却突然转变为了受害者。凌云重之前所有的猜测被全盘推翻,一切又重新回到了起点。
胡说想了想,问:“先前四起失踪,都发生在国子监的宿舍。宿舍统一规制,凶手却能精确地掳走其锁定的对象,应是熟悉国子监内部布局之人。可否从此处入手?”
“不尽然。”凌云重神色未展,短促地一摆头,“正是因为宿舍形貌相同,为了防止走错,因而在门楣上都悬有写着名字的木牌。即便是外来者,也能轻松地找到其想要加害的那个人。”
胡说哦了一声,目光微微波动,不知想到什么。
“大人!”凌云重的副手匆匆步入,“我们找到了一位目击者!”
目击者是一名更夫,昨夜亥时,他打更路过,在沈府的后门附近撞见了一个形迹可疑的人影。
“大概这么高,挺壮的,像个会功夫的人。”更夫比划了一下,“当时我见他鬼鬼祟祟的,就喊了一句:‘什么人!’模模糊糊地听见他说,是喝酒喝多了,误了时辰。这种酒鬼我见多了,就没放在心上。”
“看见模样了吗?”凌云重问。
“没。黑黢黢的,哪能看得清呀。”
凌云重与胡说对视一眼,有些无奈。这是连环失踪案里目前找到的唯一目击者。可惜,他提供的线索实在是少之又少。
“你再仔细回忆一下,对方还有没有其他特征?”
“其他特征……啊,我想起来了!”更夫眼神亮起,用力一拍大腿,“他说话的口音有点奇怪,不是本地的,倒像是川蜀那边的人。”
胡说倏地掀起眼皮。他想到一个刚刚才见过的人。那人不仅有川蜀口音,还有一头能够将失踪者啃噬得一点不剩的食人猛兽。
孙大魁。
小六喝了药后便沉沉睡去。
孙大魁蹑手蹑脚地退出房间,反手掩上门,左右一张望。
老虎已被停进帐子里,方才那一出闹剧很快被人群遗忘在脑后,庙市的热闹依旧继续,人来人往,谁也没有对他多看一眼。
孙大魁悄然舒了一口气。看来已经走了。
一想到方才两人,他就心头一紧。
青衣的那男子,不知是什么来路,只一人,竟逼得老虎都不敢妄动。至于那灰袍的道士,更是深不可测,眼睛悄没声息地一转,孙大魁就浑身不自在,感觉自己所有秘密都让对方一览无余。
不行,他得赶紧动手,销毁证据。
孙大魁快步走进帐子,绕开关虎的铁笼,从角落的杂物里刨出来一个毫不起眼的布袋子。
布袋里均是男子随身的物件,但没有一件属于孙大魁。
——这些,都是赃物。
孙大魁痛惜地看着这些价值不菲的东西,唉声叹气,脸色变了几变,似是内心挣扎不已。末了,还是一咬牙,猛地扯下腰间的玉佩,扔进袋中,随即将袋口扎紧,揣入怀中,向帐外走去。
帘子刚撩起半边儿,一抹青影就映入眼帘。孙大魁像被点了穴,登时僵立在原地。
十七抱着胳膊,好整以暇地看着孙大魁。一只通体雪白的猫站在他的肩上,异瞳斑斓夺目。
——
大理寺。
“说说吧,为什么杀人?”凌云重笔直地坐在堂前,目光锋利如刀。
孙大魁浑身抖如筛糠,哆哆嗦嗦地哭喊:“小人冤枉啊!小人昨夜在自己房中睡觉,根本没有去过沈府附近啊!”
“那这个,你怎么解释?”
“扑通”一声,布袋子被甩在地上,一枚玉佩从松开的袋口中咕噜噜滚了出来,正好停在孙大魁眼前,赫然是一个“沈”字。
“这……这些……”孙大魁赧颜汗下,嗫嚅着嘴唇,吞吞吐吐地解释,“都是小人捡来的。”
根据孙大魁的供述,他每天早上会带着新鲜的生肉去喂老虎,这些东西就赫然躺在铁笼里。先是一把折扇,过两天又是一个荷包……就这样隔三岔五的,他总会在虎笼里捡到这种男子的随身配饰。
就算他人再傻,也慢慢明白过来了。
——有人在利用他饲养的这只老虎,毁尸灭迹!
按理说,他应当立即报官,可孙大魁看着那些昂贵的扳指、玉佩……他心痒难耐,动了据为己有的心思。
贪念一起,便是一错再错,再难回头。
那个神秘的凶手似乎与孙大魁达成了一种微妙的默契,每次杀人喂虎后,都会留下受害人的随身物件,活像是借用完老虎后,支付的“酬劳”。而孙大魁明知,在京城里,正有一个凶残的恶徒接连犯案,可却因为心底那点肮脏的欲望,选择了掩耳盗铃,故意知情不报。
“我悔啊!”
孙大魁捶胸顿足,情真意切,可大理寺众人毫无动容,脸上怀疑不减,看他的眼神,像是在看一堆臭气熏天的垃圾。
这番供述,只是自说自话,没有任何支撑。而现有的证据,却全都指明了他的嫌疑。
去京兆府调阅户籍黄册的大理寺司直杜冰还未回来,无法确认孙大魁作案的动机,只能暂时收押候审。
负责记述的主簿搁下笔,吹干墨渍,将一纸供词递到孙大魁面前属虎 文曲星,“签字画押。”
“这是什么?”孙大魁茫然接过,不明就里,连纸拿反了都没注意,“小人不会写字……”
“那就摁手指!”
孙大魁诚惶诚恐,依言按了手印,随即被上了枷,带去天牢。
胡说看着他垂头丧气的背影,目光流转,轻轻咦了一声。
“怎么了?”
胡说回首,对上凌云重硬朗的眉眼,一耸肩,慢悠悠道:
“我觉得,孙大魁应该不是凶手。”
“凌大人,你跟我说过,凶手之所以能从国子监的宿舍掳走受害人,是因为每间宿舍都挂了名牌,对吗?”
凌云重一点头,听得极为专注。
胡说回手指了指主簿手上的供词,“可是你看方才画押时的情形,孙大魁分明是一个目不识丁、胸无点墨的莽夫啊,他如何能分辨名牌?”
凌云重微微一怔,几乎在瞬间就心领神会,“是极。是我疏忽了。”
可如果孙大魁不是凶手,那又会是谁呢?
更夫撞见的那个可疑人,为何带有川蜀口音,体形也与孙大魁相似?真的只是巧合么?
门外一阵马蹄得得,司直杜冰疾步走进内堂。
“大人,查到孙大魁的背景了。”
孙大魁的确是蜀中人士,驯兽的这门技艺,承自父辈,乃是家传。近年来,他时常往返于各处城镇,靠那只老虎吸引眼球,赚了不少钱,此次入京,确实是为了赶趟庙市的热闹。
凌云重眉间褶皱愈深,“如此看来,他与春闱考生风马牛不相及,实在没有作案动机。”
“所以下官顺便又去调阅了那个徒弟小六的黄册,想看看能不能从他那儿,找出孙大魁的什么端倪。”杜冰神色有些古怪,“谁知,竟查出了这个。”
小六的真名,自然不会就叫小六。但谁也没想到,他竟会有一个如此雅致的名字:陆崧岳。
“下官深觉有异,便顺着这条线,一路挖了下去,终于挖出了这个小六的真实身份。”杜冰道。
陆崧岳,也就是小六,原是书香后人。自幼聪颖,作诗立就,过目可诵。十六岁那年,陆崧岳乡试中举,名冠榜首,带着族人的期许与乡亲的厚望,入京参加会试。彼时的少年啊,是何等意气风发,何等踌躇满志,只待金榜题名,扶摇直上,便可光宗耀祖,衣锦还乡。
可他落榜了。
他不甘心,悬梁刺股,日夜苦读,三年后再次上京,满以为这回必将功成,却不想再次败北。
一身骄傲都被击溃,他灰头土脸地回到家乡,自此一蹶不振。后来家门中落,他穷困潦倒,只得跟了孙大魁这个远方亲戚,拜师学艺,勉强混口饭吃。
胡说听罢,蓦地想起了临行前小六引用“结草衔环”的典故,致谢自己的救命之恩,当时胡说便觉得对方谈吐不凡,不像个普通的引车卖浆之流,却不想其背后还有如此隐情。
凌云重已经按刀而起,直奔城西庙市而去,数十名大理寺精干紧随其后,衣袂翻动,腰间冷锐铮然作响。
小六那副瘦削苍白、唯唯诺诺的模样浮现在胡说的脑海里,他不禁轻轻叹了口气。
“原来是你。”
凌云重一行人在客栈里控制了卧床的小六。
他竟没有逃离,不知是受了伤确实气力不济,还是对自己嫁祸孙大魁一事太过自信。
官吏在其房中搜出了一件内部塞满棉花、极其厚重的外衣,应是作案时用以掩饰自己真实体形的工具。
另有一张名单,都是这届参加会试的佼佼者,足有十数人,前四名正是之前的失踪者,已被划去。凌云重扫了一眼,沈黎并不在列。
“你模仿孙大魁的身形与口音,又知道他爱财,因此特意留下赃物。甚至连平日里这副消瘦胆怯的模样,也是你伪装出来的,其实你跟着孙大魁后,便开始习武,断不会表现得如此羸弱。”
胡说搬了一条凳子,坐在小六床前,呵口热气属虎 文曲星,搓了搓手。“你早就筹谋妥当,如若事发,孙大魁就是你的替罪羊。”
走到这一步,图穷匕见,铁证如山,小六似是自知没有狡辩的必要,倒也坦然,舒舒服服地往床头一靠,满不在乎道:“那也是孙大魁他活该,谁让他财迷心窍,舍不得那些值钱货呢?”
“他是你师父,你竟如此对他?”
“师父?”小六发出一声短促而尖锐的冷笑,“你见过将徒弟置于虎口之下的师父么?”
胡说咽下了嘴里的话。
其实老虎会攻击小六,全然是被喂食了活人的缘故,与孙大魁并无直接干系。但胡说想起小六遇袭后孙大魁只顾自保的模样,便再说不出什么为他开脱的话了。
须臾的静默后,胡说紧紧盯着小六漠然的眼睛,吐出诘问:
“可是,那些葬身虎腹、尸骨全无的死者呢?他们与你素不相识,又何曾伤害过你?”
小六像是被刺中,眼神变了变,冷哼一声,闭嘴不答。胡说却很执拗,重瞳在眸底聚了又散,像是要看穿眼前这个人心底的深渊。
“你也曾是仕族之后,因为屡试不第,郁郁丧志,人生的际遇也急转直下。你便看不得这些如你当年般志得意满、前程无量的考生,是吗?”
“作为被称誉文曲星下凡的天才,你却在京城输得一败涂地,一定觉得颜面无存吧?灰溜溜地回家后,族人待你,还一如既往么?乡亲是怎么在背后议论你的?你又受了多少白眼,多少非议?”
小六攥紧了拳头,额头青筋突突跳动,从齿缝中挤出难以抑制的咆哮:“别说了!你住嘴!”
“对,我就是见不得他们那副自命不凡的嘴脸!我就是想听他们被扔到虎笼里后,发出的无能、卑微又可怜的哀求声!”
十七在一旁听着,深觉不可理喻,“这是什么道理?你将人家害了,难道自己就能回到过去,当上状元不成?”
凌云重眉目肃冷,接过话,“心魔一旦铸成,其所思所想、所作所为,又岂是常理可度?”
顿了顿,他将那份名单展在小六面前,问道:“沈黎不在你的计划里,为什么选择了他?”
小六双眼通红,比嗜血的猛兽还要可怖几分。那张瘦削的面庞,爬满了怨毒与愤恨,扭曲变形,几如魔鬼。
“因为我发现,沈黎这种人,比那些恃才傲物的考生,更恶心,更可恨!道边苦李,瓦釜之鸣,如此平庸之才,却只因有家族倚仗,有父辈庇佑,便可为所欲为,轻松地占有本应属于他人的地位!”
“他——”小六撑起身子,几乎将脸贴到了胡说的鼻前,放大的瞳孔里,沉淀着积年难平的怨恨,如毒蛇探出的红信。两个阴冷的字眼从他的齿间缓缓逸出:“该死。”
凌云重面无表情,干脆利落地一扬手。
“带走!”(作品名:《闻冤:白虎》,作者:南蓂。来自:每天读点故事APP,禁止转载)